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《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》(鄂纪办[2023]14号)和县委农办印发的《2023年云梦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(云农组办发[2023]6号)通知要求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二、组织领导
组 长:王金华
副组长:李红梅 肖慧萍
成 员:彭维峻 王大红陈幺安 王红平 张微 谢磊 龚国鹏各班主任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问题整治
重点整治在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上,认识不到位,劝返力度不够,家校社合力控辍保学氛围不浓厚。
(二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问题整治
1.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。是否存在失职失守、工作疏忽,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未予资助;是否存在优亲厚友、违规操作,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资助范围;
2.资助标准发放不足额。是否存在未按国家规定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现象。
3.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。是否存在学期结束时还未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情况。
四、工作安排
(一)动员部署(4月)
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召开专题会议部署,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。
(二)集中整治(11月底)
1.自查自纠。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,全面自查,并将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。其中,5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,随后转入常态化。
2.解决问题。坚持边查边改、立行立改,对全面排查中发现的问题,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,实行销号管理,明确责任、强化措施,推动问题解决。
(三)巩固提升(12月底)
专项整治结束后,转入常态化,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,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