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,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,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提升科研水平,特制定本方案。具体标准如下:
一、讲课类:
国家一等奖10分、二等奖8分、三等奖6分;省级一等奖6分、二等奖5分、三等奖4分;市级一等奖4分、二等奖3分;县级一等奖2分,二等奖1分。
二、发表类:
发表刊物为政府部门主办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方为有效。国家级5分、省级4分、市级3分、县级2分。
三、其它评比类:
发奖单位为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方为有效。国家级4分,省级3分,市级2分,县级1分。
四、说明:
教科研成果,只是云梦县教研室对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区、学校教学质量和教研教改工作考核中的一项,积分折算办法跟往年相同,解释权归教研室。
云梦县教研室
2018年12月10日